http://goo.gl/aifZ8l

曾銘宗這次是提案修期交法107條及112條,將消息未公開前及公開後18小時內,相關人等不得向他人提供消息,或自行或以他人名義買入或賣出期貨。而內部人包括期交所等相關人、公務人員、基於職業或控制關係知悉消息者、股票期貨契約或股票選擇權標的公司的董監與經理人及其持股逾10%的股東等,若因內線交易所得的利益或避免損失,應對當天善意從事相反交易的投資人,負損害賠償責任。

工商時報【彭

債務整合條件

禎伶╱台北報導】

同時曾版法案修112條的刑責,由7年以下,得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,改為3年以上10年以下刑責,且得併科1,000萬元以上、2億元以下罰金,罰責大幅加重。

曾銘宗說:「只要有1%可能出現內線交易,都

房屋貸款 利率

房貸試算表excel下載

應先立法防範。」

立法院財委會今(15)日將審議立委曾銘宗等人提案的期交法修正案,曾銘宗倡議將期貨也納入內線交易認定範圍,利用內線及期貨非法交

軍人貸款 推薦

易者要負刑責;金管會則回應,目前並未在期貨市場發現內線交易案,且此修法應先凝聚各界共識及其他國家作法,再來討論。

對於金管會的回應,曾銘宗昨日受訪時極不認同,強調這是其在金管會主委任內就發現可能的漏洞,協助金管會預先補強,主要是參考國內證交法、美國商品交易法、新加坡證券及期貨法等內線交易的立法案例,並有跟金管會方面溝通過,才提出的修法案。

但金管會提出的修法意見則是修法宜考量國際作法及多方蒐集資料、徵

土銀房貸利率

>銀行貸款利率最低

>債務整合

詢意見,指曾銘宗版本的修法主要參考歐盟,但查美國、日本、新加坡等國立法,並沒有類似提供內線消息者要負刑事責任的規定。
7DBF02CAEDC27A6D
arrow
arrow

    r46e6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