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相信有很多人因為金錢上的問題很困擾

往往呢有些人向高利貸地下錢莊借錢害了不少人..

因此我分享了一些合法的借錢管道

http://goo.gl/URy8ZL

年關將至,公務機關每年例行考評公務人員年終工作表現,過往公務員考績遭打丙,只能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出申訴以及再申訴;不過今年最高行政法院法官聯席會議決議,公務員將可提復審,不服可再提行政訴訟,更加保障公務人員權益。公務人員年終考績評定共分甲、乙、丙、丁四個等次,其中考績考列丁等為免職,保訓會指出,丁等屬於改變公務人員「身分關係」的行政處分,可以向保訓會提出復審,如果不服復審決定,還可再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,以為救濟。至於近年來行政機關公務人員年終考績被考列丙等的人數,從99年接近3百人,到近2年動輒4、5百人以上,而每年年終考績被列入丙等的公務人員,約有10%到15%會向保訓會提出救濟。不過,過去公務員考績考列丙等,保訓會認為不影響公務人員的身分關係,屬機關對內部人員的管理措施,公務員僅得提出申訴、再申訴,也就是一旦保訓會做了決定,當事人不得再爭執。 今年8月最高行政法院指出,公務人員年終考績考列丙等,除最近1年不得辦理陞任外,未來3年也不行參加委任升薦任或薦任升簡任的升官等訓練,對於公務人員晉敘陞遷等服公職的權利影響重大,基於憲法第16 條有權利即有救濟的意旨,「應無不許對之提起司法救濟之理」。 保訓會同意此見解,認為最高行政法院的決議,正符合考試院擴大復審救濟範圍,保障公務人員權益的政策目標,因此將考績丙等事件改依復審程序審議決定,也就是公務員考績考列丙等,可向保訓會提出復審,若對結果不服可再提行政訴訟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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